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第一部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第一部分项目建议书》,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18-511123-50-01-241696。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第一部分。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改造区域内房屋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自建房,建设标准偏低,由于年代久远,多数房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普遍无排水、供气设施,卫生条件极差。为有效地改善棚户区住户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我县城镇化建设,该项目实施很有必要。
四、建设地点:犍为县孝姑镇。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总户数510户(1592人),棚改拆迁房屋面积78720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75.17亩;安置方式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90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此复。
2018年1月10日
主题词:项目可研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