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川办〔2020〕67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川办发〔2021〕10号)、《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任务清单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189号)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第一、二、三批川渝通办事项任务清单》和《四川省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任务清单》予以公布。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