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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犍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4-03-21 15:4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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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规定有序做好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将于2024322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犍为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犍为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二)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犍为县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犍为县行政区域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

(三)驻犍为县行政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普通话要求

1.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犍为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范围

向犍为县行政审批局申请的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2日至7月26日。

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229:00419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6月14日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关网期间不能再进行申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犍为县行政审批局现场确认。

1.现场受理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419426;上半年第二批次61461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过期不予受理;

2.现场受理地址: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1号(犍为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综合事项审批股窗口);

3.询电话:0833-4229655。请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加入犍为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648227441,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2024上+实名”。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与公示附件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6.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为犍为县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为犍为县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犍为县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QQ群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交材料。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2024321日

 

附件1;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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