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府公〔2025〕4号
为打通南街断头路,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犍为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犍为县玉津镇南街断头路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期)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玉津镇南街59号至419号、新盛街101号拟打通断头路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见附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犍为县玉津镇南街断头路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期)范围图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