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犍为县政务服务“一门办”方案》(犍府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2022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政公〔2022〕4号),三份文件均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专区办、同标准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3大部分:目标任务;集中运行措施;集中运行要求。
三、重点举措
一是授权至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含下属单位)、县水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民宗局、县残联、县气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授权至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集中受理。
二是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运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出入境)、犍为生态环境局、县消防大队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运行。
三是保留政务服务分中心,由各部门大厅集中运行。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局、犍为公积金管理中心8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保留政务服务分中心,由各部门设置综合窗口集中运行,并撤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4个分中心,不再挂牌政务服务分中心。
四是视同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运行。县交通运输局、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个部门办公区域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属同一办公区域,视同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运行。
五是强化运行保障。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标准化编制和公布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性。授权至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的单位,全面完成事项授权、入驻工作。入驻至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运行的单位,完成人员、事项入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