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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安委〔2024〕8号关于调整县级领导挂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

文章来源:犍为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7-12 11: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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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县级领导人员变动,按照《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挂包责任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安办函〔2015〕160号)和《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川非煤安监执五监建〔2023〕73003号)要求,经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县级领导挂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和《县级领导挂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印发你们。请相关镇、县级有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县级挂包领导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级领导挂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挂包责任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安办函〔2015〕160号)要求,县级领导对所挂包矿山企业每月至少现场督导检查1次。

一、挂包煤矿企业主要职责内容

(一)指导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纠正发现煤矿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促煤矿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证照齐全有效,依法经营。

(三)督促引导煤矿企业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应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四)督促检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劳动组织设计和实际执行情况,煤矿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煤矿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五长、六科、五队”管理人员配备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复产复工开展情况。

(五)检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六)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镇党委政府煤矿安全负责人员、驻矿安监员监管工作。

(七)指导帮助煤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挂包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职责内容

(一)指导非煤矿山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纠正发现非煤矿山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促非煤矿山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证照齐全有效,依法经营。

(三)督促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应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四)督促检查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劳动组织设计和实际执行情况,非煤矿山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情况,非煤矿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管理人员配备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复产复工开展情况。

(五)检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六)监督检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非煤矿山安全负责人员监管工作。

(七)指导帮助非煤矿山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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