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公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44号)等14个文件要求,综合部门反馈意见,对《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犍为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作以下调整:
一、对《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中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9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51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224项,取消81项,变更176项,划转33项。调整后,我县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608项,其中:行政许可254项,行政处罚4383项,行政征收63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4项,行政检查295项,行政奖励113项,其他行政权力248项。
二、《犍为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2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项,变更5项。调整后,我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0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49项。
三、对《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未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仅根据我县行政许可事项运行实际情况,针对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实施调整,涉及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3个部门。
请各镇、各部门及时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更新,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动态调整责任事项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1.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2024年第一次调整)
2.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新增、取消、变更、划转清单
3.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4年第一次调整)
4.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变更清单
5.犍为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年第一次调整)
6.取消、变更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