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结合运行实际情况,现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5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强制事项。
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调整到位,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完成认领、配置、变更等调整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调整版)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犍为县司法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