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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犍编办发〔2018〕7号)

文章来源:犍为县县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9-29 11: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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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川编办发〔201862号)要求,县审改办认真开展对照清理,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中我县实际承担有4项,现将这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详见附件)予以取消,并相应调整《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本)》,调整后,我县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为253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相关行权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并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取消后仍在实施的部门,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犍为县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pdf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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