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 正文

玉屏镇

文章来源:犍为县玉屏镇 发布时间: 2024-01-30 17:43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一、部门名称

玉屏镇

二、职能职责

(一)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极大地调动广大人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引导农民勤劳致富,守法致富。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上级政府及本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任务、决议和方案。

(四)领导和管理本镇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五)管理、指导镇属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工作。

(六)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班子

张艳

张艳: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和武装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8年2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张兵

张兵: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抓镇财政、审计、统计。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7年12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彭承文

彭承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国土、耕地保护、规划、住建)、乡村规划、地灾、殡仪馆公墓一体化项目,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5年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张磊

张磊: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政协、组织人事、目标考核、基层治理、集体经济、关工委、效能建设、工会、老协、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创文创卫、“三项重点”工作(“五清”行动、场镇提升、爱国卫生)、国家卫生集镇复审、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90年2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谢道平

谢道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镇村组干部和党员教育管理、督查,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7年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肖阳

肖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组织人事、基层治理、统战宗教、驻村帮扶、团委、妇联、政协,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4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钟艳

钟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党委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人大、综合协调、财务、机关后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教育体育、科协科技,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2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郭杰

郭杰: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司法调解、扫黑除恶、禁毒、“心连心”服务热线、依法治理、重点项目(高铁护路、交通项目、仁沐新高速项目、成贵铁路等项目)、招商引资、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通讯、千村示范、联通合作项目,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7年6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杨弟友

杨弟友: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移民、农业园区创建,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8年8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赵福金

赵福金: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处突、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交通道路(除交通项目建设)、林业(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生态环境、防洪度汛、水利水务(河长制),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2年8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贺婷

贺婷: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审批、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供销社、统计,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92年10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四、办公地址

犍为县玉屏镇观音场社区正街18号

五、邮政编码

614409

六、联系电话

0833-4321188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绩效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担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三资的日常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残疾人事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科技服务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办: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做好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镇脱贫规划;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办: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镇各类专项规划、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容镇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镇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全镇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和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负责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九、下属事业单位

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负责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和河长制等有关工作;配合水务主管部门抓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取水核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协助拟订全镇畜牧兽医水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动物疫情;受委托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瘦肉精”的日常监管;负责畜牧、渔业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新品种引进推广等;负责畜牧业、渔业统计工作;负责水产畜牧兽医的技术服务、培训及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的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担;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等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按照全县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方法抓好落实;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