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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犍为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04-26 11: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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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名称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贯彻执行省、市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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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文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5.07生,大学,中共党员。

喻强

喻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联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08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师文婷

师文婷: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7.07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喻晓丽

喻晓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保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9.02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高小彬

高小彬: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主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11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肖少华

肖少华:党组成员、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主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08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徐亚君

徐亚君:党组成员、犍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1.06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四、办公地址

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

五、邮政编码

614400

六、联系电话

0833-4251335;0833-4262220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对需要解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对策研究;评价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牵头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人社工作;牵头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牵头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促进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就业工作发展规划计划以及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参与拟订专项就业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犍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计划实施的协调工作,编撰全县人才规划;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负责贯彻和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全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组织实施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本股室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涉及本股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全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进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承担我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犍(回犍)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全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牵头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职责相关的人事考试、专家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经办服务事项。承担本股室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涉及本股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福利股: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办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初步审核全国、全省、全市性评选表彰推荐对象。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本股室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涉及本股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关系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承办县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受理和处理有关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拟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贯彻和拟订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和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拟订全县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承担本股室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涉及本股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基金监督股: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承担本股室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涉及本股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下属事业单位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经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进行稽核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管理、使用工作;制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平稳运行;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法律宣传工作,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失业保险业务;指导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维权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创业促进股、培训就业股、失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犍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发布招聘信息、受理委托招聘、开展用工指导;接受求职登记,开展职业指导,推荐就业岗位,提供岗位援助;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开展人才、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工作、承办专项人才就业公共招聘活动;负责高校毕业生接收派遣工作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见习岗位推荐服务工作;保管各类人员档案,为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保障服务、人事代理服务,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测评、人才引进工作;做好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犍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犍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宣传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和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县属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突发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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