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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局

文章来源:犍为县国资局 发布时间: 2023-02-28 16: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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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名称

犍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职能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

(三)负责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五)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稳定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县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工作,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八)协调中央、省、外地在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九)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分工。县政府办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县国资局负责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负责审核编制资产配置预决算,组织开展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处置及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三、领导班子

吴敏

吴敏:党委副书记、局长。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艾艳

艾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国企监督管理、国企改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企业管理股,联系世纪城乡公司、城市发展公司、水务发展公司。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9年06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图片2

魏敏:副局长。负责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处置,内部审计,工会等工作;分管资产管理股,联系紫鑫工业公司。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6年05月生,在职本科,民建会员。

曾游伟

曾游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分管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机关日常事务、宣传、统战、政法、群团、信访、环保、脱贫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国投集团公司、犍为农担公司。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6年02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四、办公地址

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289号

五、邮政编码

614400

六、联系电话

0833-4303611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调研、会议、档案、公务接待、效能建设、机关资产管理、财务、法律顾问、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依法治县、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网络舆情、应急值守工作;牵头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资、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企业管理股:研究完善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制度;研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等重大问题;承担县属国有企业产权、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县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重要子公司方案;审核县属国有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负责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工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负责组织县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合理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办理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承担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制定和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资产管理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处置工作及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重大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商县财政局审查审核后报县政府审议;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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