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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文章来源:犍为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1-30 17: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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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名称

犍为县水务局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全县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和跨镇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利用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河道采砂许可等制度。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编制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江河湖库的水质、水量。

(五)组织编制全县供水规划;组织制订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城乡供水、节水以及对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审查全县供水企业资质。

(六)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绿化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承担全县防洪抗旱工作“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及报批。

(十)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一)县经信局为县电力(含水电)行政主管部门。县水务局在县经信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电力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内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监管行业内县级国有水务资产。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

唐念一

唐念一:犍为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0.02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达伟

李达伟:犍为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工程(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利项目招投标、水利综合统计(普查)、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春灌、水库及渠系等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农村水利、水利风景区、小水电站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分管水务综合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分中心)、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站、县水库服务中心。联系罗城镇、定文镇、寿保镇水务服务站。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7.01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王林

王林:犍为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保护、水行政执法、河湖长制、江河堤防及护岸工程运行管理、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分管河湖管理股(县河长制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联系玉津镇、清溪镇、双溪镇、孝姑镇水务服务站。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7.11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张敏

张敏:犍为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农村安全饮水、供水管理、乡村振兴、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站。联系龙孔镇、大兴镇、玉屏镇、铁炉镇水务服务站。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0.07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四、办公地址

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1号

五、邮政编码

614400

六、联系电话

0833-4251939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党组行政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职称、财务、国资、后勤、公青妇、老干部等工作;牵头负责依法治县、驻村帮扶、信访维稳、文明创建、档案管理等工作。

水务综合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配合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税征收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县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费征收等工作;负责小水电管理工作。

河湖管理股(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湖管护范围的登记、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涉河项目建设的初审和转报;负责全县河道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股: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全县防洪抗旱工作“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江河堤防、护岸工程等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等预案、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九、下属单位

县水利电力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县水利、地方电力、水保、水资源开发,江河管理工程建设的发展战略、整体规划;负责制定水利、地方电力、水保、水资源开发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及县以上立项工程项目的设计初审上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和运行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水库服务中心:负责新店、三岔河、太平寺等3座中型水库的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监督、考核72座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县灌区协调及水库水资源调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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