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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文章来源:犍为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9-09 10: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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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名称

犍为县民政局

二、职责职能

(一)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审管理和执法监督,配合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等,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班子

钱泳丞

钱泳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5年6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彭局

彭英才: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机构养老(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规划、经济发展、高龄、留守老年人关爱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分工负责工作。分管敬老院管理中心、社会福利院。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6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税书记

税玉娟: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工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目标绩效管理、综治信访维稳、组织人事、心连心热线、社情民意办理、宣传、保密、信息、科协、禁毒、环保、民族宗教、文明卫生创建、工青妇儿、离退人员、机关事务、依法治理、居家养老(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疫情防控、驻村帮扶、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未成年保护、政务公开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分工。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社会事务股、老龄和养老服务股、殡仪馆、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年大学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6年2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杨柳

杨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工负责社会团体、民非组织监管、慈善捐助、“放管服”改革、行权平台建设、扫黑除恶、救急难、临时救济、精减定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居家和集中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乡村振兴、社会保障专项扶贫工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分工负责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站。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7年5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四、办公地址

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108号

五、邮政编码

614400

六、联系电话

0833-4253350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等平台的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办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并监督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执行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等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审管理和执法监督,配合做好社会组织登记。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社会事务股: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服务规范。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报备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犍为县行政区划图。拟订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承担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老龄和养老服务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审计、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九、下属单位

敬老院管理中心: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日照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殡仪馆:负责全县殡葬工作,落实惠民殡葬措施,开展殡葬队伍培训,提升殡葬服务人员素质,规范殡葬服务,负责殡仪馆、公墓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殡仪馆搬迁项目和犍为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工作;补发婚姻登记证(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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