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名录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型 | 备注 |
1 | 犍市监处罚〔2025〕17号 | 乐山市逢春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清溪店经营失效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乐山市逢春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清溪店 | 91511123MA66A15J89 | 雷卫国 | 经营失效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 | 1、警告; 2、没收失效的“德尔®可控式吸痰管”2个; 3、对当事人经营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8日 |
医疗器械 | |
2 | 犍市监处罚〔2025〕11号 | 犍为县小丫头食品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犍为县小丫头食品店 | 92511123MACD65HF8C | 周莉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5日 |
食品 | |
3 | 犍市监处罚〔2025〕26号 | 犍为县新惠丰超市定文店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失效产品 | 犍为县新惠丰超市定文店 | 92511123MA68KG9EX1 | 林达 | 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失效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对当事人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大写:叁拾陆元整),处以罚款36.00元(大写:叁拾陆元整); 2、对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1072.00元(大写:壹仟零柒拾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12日 |
食品、产品质量 | |
4 | 犍市监处罚〔2025〕25号 | 犍为宋志超副食店麻柳路店未按规定备案 | 犍为宋志超副食店麻柳路店 | 92511123MA68E1T33J | 宋志超 | 未按规定备案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14日 |
食品 | |
5 | 犍市监处罚〔2025〕27号 | 犍为县古筱文食品店未按规定备案 | 犍为县古筱文食品店 | 92511123MA62WU727T | 古筱文 | 未按规定备案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17日 |
食品 | |
6 | 犍市监处罚〔2025〕32号 | 犍为黄志强餐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犍为黄志强餐馆 | 92511123MA6318E82H | 黄志强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27日 |
食品 | |
7 | 犍市监处罚〔2025〕30号 | 犍为县碧正服装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犍为县碧正服装店 | 92511123MA634QA660 | 周碧正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1、没收上述侵权休闲羽绒服14件(货号:TW-23981)、休闲工装长裤5条(货号:9201),叶子毛裤11条(卫裤货号:0065); 2、处以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19日 |
知识产权 | |
8 | 犍市监处罚〔2025〕28号 | 犍为县红强日用化学产品加工厂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 | 犍为县红强日用化学产品加工厂 | 92511123MAE5AJWP12 | 白先财 | 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1、没收“蓝可优洗洁精”(净含量:1.28L)271瓶,“蓝可优洗洁精”(净含量:5L)46瓶,散装洗洁精(净含量:25L/桶)8桶。 2、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大写:陆拾元整); 3、处以罚款2332.00元(大写:贰仟叁佰叁拾贰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2392.00元(大写:贰仟叁佰玖拾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19日 |
产品质量(工业产品许可) | |
9 | 犍市监处罚〔2025〕31号 | 王祥收购、销售在禁捕期间从长江重要支流采取电鱼方式捕捞的渔获物 | 王祥 | 身份证号码:51112319741226089X | 王祥 | 收购、销售在禁捕期间从长江重要支流采取电鱼方式捕捞的渔获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800.00元(大写:捌佰圆整); 2、处以罚款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圆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328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捌佰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27日 |
食品 | |
10 | 犍市监处罚〔2025〕29号 | 犍为余四餐馆收购、加工在禁捕期间从长江重要支流采取电鱼方式捕捞的渔获物 | 犍为余四餐馆 | 92511123MA633TPN3P | 余华刚 | 收购、加工在禁捕期间从长江重要支流采取电鱼方式捕捞的渔获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8760.00元(大写:捌仟柒佰陆拾圆整) 2、处以罚款人民币378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圆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46560.00元(大写:肆万陆仟伍佰陆拾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27日 |
食品 | |
11 | 犍市监处罚〔2025〕33号 | 犍为陈彭丽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犍为陈彭丽小吃店 | 92511123MA68QUNEX1 | 陈彭丽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1.没收王守义十三香2盒(净含量:45g 生产日期:2022年7月19日); 2.没收海皇藤椒油1瓶(净含量:5升 生产日期:2021年4月21日); 3.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2月28日 |
食品 | |
12 | 犍市监处罚〔2025〕34号 | 犍为德润药房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犍为德润药房 | 91511123MA66EX4N3H | 金天常 | 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5年3月3日 |
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