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名录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型 |
1 | 犍市监处罚〔2023〕0138号 | 周洪平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周洪平 | 个人无营业执照 | 周洪平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4日 |
食品 |
2 | 犍市监处罚〔2023〕0142号 | 犍为县状元健康咨询服务部(胡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犍为县状元健康咨询服务部 | 92511123MA69XKTN3Y | 胡超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破壁松花粉制品”4瓶(净含量:150g); 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4日 |
食品 |
3 | 犍市监处罚〔2023〕0140号 | 犍为钟坤水果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犍为钟坤水果店 | 92511123MA65EYKA0J | 钟坤 |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7日 |
食品 |
4 | 犍市监处罚〔2023〕0141号 | 犍为李秀芝水果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犍为李秀芝水果店 | 92511123MA66C41T3D | 李秀蓉 |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4日 |
食品 |
5 | 犍市监处罚〔2023〕0139号 | 犍为毕玉兰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犍为毕玉兰水果店 | 92511123MA658KWP91 | 毕玉兰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7日 |
食品 |
6 | 犍市监处罚〔2023〕0145号 | 犍为郑德和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犍为郑德和水果店 | 92511123MA64X35X18 | 郑德和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7日 |
食品 |
7 | 犍市监行罚字〔2023〕0143号 | 犍为宋壮飞水果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犍为宋壮飞水果店 | 92511123MA63Y29J4T | 宋君华 |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五十条第二款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7日 |
食品 |
8 | 犍市监处罚〔2023〕0137号 | 余华江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余华江 | 92511123MA6962UG6T | 余华江 |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17日 |
食品 |
9 | 犍市监处罚〔2023〕0144号 | 犍为县果唯伊水果店兴凯达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犍为县果唯伊水果店兴凯达店 | 92511123MA69Q3YN02 | 于小波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20日 |
食品 |
10 | 犍市监处罚〔2023〕0147号 | 乐山市家家乐超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铜雀台分公司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乐山市家家乐超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铜雀台分公司 | 91511123MA7FW71J9R | 李向兵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09.16元(大写:壹佰零玖元壹角陆分); 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3109.16(大写:叁仟壹佰零玖元壹角陆分)。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20日 |
食品 |
11 | 犍市监处罚〔2023〕0148号 | 袁小霞(白鹤小吃)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 袁小霞(白鹤小吃) | 92511123MA6962QBX0 | 袁小霞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百钻无铝害双效泡打粉”13.5袋; 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7月25日 |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