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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犍为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2-10 17: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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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犍为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按项逐条抓实抓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审计整改工作抓得更紧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7月以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等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制度6次,召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会议2次,县政府领导听取全县审计整改推进情况十余次,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审计相关专报进行指导性批示6次,通报督促审计问题整改3次,有效压紧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增强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闭环管理,审计整改督促落得更实
  制定整改专题会议制度、整改约谈办法等制度,规范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审计的“下半篇”文章。今年以来,按照四川省审计厅“问题登记、整改评估、审核认定、销号管理”全流程运行机制,将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实现“清单化”“台账制”管理,确保各阶段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并根据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分类管理和整改认定办法,严格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类别划分和整改认定,向整改不到位、整改佐证资料不充分的单位发整改督促函12份,现场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指导3次,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做样子、搞变通、打折扣。
  (三)强化贯通协同,审计整改合力筑得更牢
强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一是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县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开展纪审联动、巡审联动,提高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效能。二是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填报等工作,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三是开展审计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检查的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报告反映36项51个问题,均为立行立改类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问题38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7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未到达整改时限问题3个,整改完成率达94%,针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已督促责任部门按计划加快推进。突出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已于2024年1月底将“代缴非税收入”1065.46万元缴入国库。
  2.债券资金闲置问题,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将债券资金拨付使用。
  3.债券资金使用方面,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始施工、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送县财评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部分项目进度缓慢且未按合同期限完工”三项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犍为县失能老年照护中心和罗城镇、孝姑镇消防站工程主管部门加快进度、完善手续,三个项目均已于2024年12月底全部完工,并按程序送财评评审。
  4.部分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已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专项资金指标下达的最新动态。严格明确资金指标下达使用方面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资金指标下达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5.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针对“2021年至2023年的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29万元未形成资金分配方案”问题,已于2024年8月13日将“红黑榜”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其余资金经县委省级专项资金整改专题会决定由县经济信息化局修订资金分配方案,正按程序报送。
  6.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滞后,针对“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4月底尚未动工实施,项目开工率和当年资金拨付率均为0”问题。2024年7月29日县政府通过2023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将建设规划安排至8个镇建设分类垃圾亭,截至目前6个镇已全部建设完毕,剩余2个镇已完成80%建设任务。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县公安局“财政拨款结转编制不准确、账表不一致、部分账务处理不正确、财务报销不规范、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五项问题,县公安局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一是对不规范报销资金进行清退;二是修正并补充不规范的财务报销凭证和附件资料,组织人员学习财务报销手续及规范;三是制定《犍为县公安局车辆管理规定试行》制度、修订完善《犍为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办法,确保财务报销和公务用车使用规范。
  2.针对县市场监管局“决算报表不准确、一般性支出管理不到位、财务监管弱化、内控制度流于形式、罚没收入应收未收”五项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一是将0.96万元上缴国库,调整账务12.77万元,通过司法程序追讨罚款6.5万元;二是组织学习《部门决算管理办法》《2022年全省“三公”经费压减工作方案》《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及关键岗位人员财务管理规范意识和一般性支出节约意识;三是调整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内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三)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种粮补贴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项目台账表,将任务分解落实至业务股室并组织开展“一卡通”平台操作培训,梳理发放流程。
  2.针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中“部分补贴资金延迟发放、相关支持种粮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及时定损和拨付粮食种植保险赔款”三项问题,一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财政局分管领导,督促加快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共同约谈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督促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定损和拨付保险赔款;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补贴进行核实,督促相关镇村及时将补贴转入村集体经济对公账户。
  3.针对个别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中“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资金、违规出具验收合格结果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虚假投保导致财政补贴资金损失浪费”三项问题,赓即进行调查核实,一是追回财政补贴资金1.22万元,并开展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二是组织开展投保财政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对6户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进行现场查勘和资料审查,对不规范资金进行复核追回;三是建立健全《犍为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管理办法》和县、镇、村三级审核机制,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管理和县、镇、村三级审核制度。
  4.针对政策落地见效有短板中“整精米率不达标且稻谷收购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粮食收购以质论价标准不到位、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三项问题,一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发展改革局分管领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和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到镇、到村和入户,并督促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网点公示粮油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同时摆放粮油等级标准参考样品,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三是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训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并对2021年、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进行再复核。
  5.针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求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反思,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加快项目组织、实施、验收与资金拨付等工作。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中芭沟镇存在的“网格化环境监督制度执行不严、河长制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四项问题,芭沟镇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开展整改,一是加强对环境网格化工作和河长制工作的督促管理,加强对重要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二是制定全镇水质检测方案,确保每年对小型集中水厂水质进行水质检测,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倒排工期,强化督促指导,严格项目周期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完工、验收顺利。
  2.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中“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资产管理不规范、县公安局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处理不准确、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导致资产闲置”三项问题,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未纳入的资产进行清理,纳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积极完成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等事宜,确保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无误。县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是通过实地清查统计、系统对账的方式对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台账一一对应,并对存放地点、管理部门、管理人、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全部核实后完成更新,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对账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调查核实出寿保综合市场产权所属单位为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通过县国资局批复核销该资产。县卫生健康局召开党组会研究资产处理事宜,一是强化资产管理,将孝姑镇中心卫生院除公共卫生楼外的房屋资产划转给犍为县消防救援大队使用,按规定划转该资产;二是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召开疫情防控隔离点资产划转工作会,部分医疗机构闲置房屋通过资产划转盘活利用,剩余部分房屋通过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报县国资局,待下一步统筹安排;三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犍为县卫生健康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犍为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资产管理及审核流程图,并常态化落实资产管理、监管责任。
  3.针对固定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中“变更程序审核不严格、评审计量计价不准确”两项问题,目前未到达整改时限,县审计局已指导县财评中心按照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按计划加快推进整改。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收到的处理结果看,有4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给予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1人,追收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5.97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组织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二十条措施》贯彻执行,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核查问题,采取有力工作措施,“以改促建、以改促管、以改促治”,确保问题销号清零。
  (一)压实整改责任,分类制定措施
  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一事一策”、逐项清理,根据问题类型针对性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一抓到底、加快落实。
  (二)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协作贯通
  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单位多的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强化协作贯通、督查督办,合力推动整改。
  (三)建立追责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一是健全审计整改问责追责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问责。二是加强对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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