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适应上游门站价格变动形势,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5 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拟建立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保证该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理、公开、公正,按照《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和《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该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实施范围
犍为县行政区域内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因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导致单一购气成本变化的销售价格调整,适用本机制。
(二)联动原则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随上游天然气价格涨跌顺价调整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根据计算周期内实际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变化情况,顺价调整销售价格。
(三)联动周期
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如遇特殊原因,一年内最多可联动2次。非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个月。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次联动调整累加或累减。
(四)联动公式
1.居民用气。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
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且不超过4%。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档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第二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2;第三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5;合表用户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1.1。
2.非居民用气。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且不超过4%。
(五)联动条件
1.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内,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达到每立方米0.05元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每立方米0.05元,销售价格不予调整。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计算期累加或累减。
2.非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内,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每立方米0.10元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每立方米0.10元,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计算期累加或累减。
(六)联动程序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联动调整时,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联动机制,不再召开听证会和风险评估等程序,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联动向上调整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方案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需联动向下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公布方案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2.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联动调整时,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联动机制,不再召开听证会和风险评估等程序,按以下程序办理。
CNG转供价格需联动向上调整时,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CNG转供价格需联动向下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要联动时,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实际购气价格变动情况及相关依据,对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进行测算,确定调整方案,履行相关公示程序后实施。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决策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风险评估机构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决策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
三、联系方式
1、决策主体单位: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犍为县玉津镇西街72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33-4237588
邮箱: 296142046@qq.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路中段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281901790
邮箱:449602392@qq.com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