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外国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小学、初中阶段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校办发〔2023〕8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在对你校2020年至2022年度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基础上,参考乐山市范围内同类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研究,现将你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小学:由18000元/生·年调整为21000元/生·年。
2.初中:由19000元/生·年调整为22000元/生·年。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超过该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三、执行时间:从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四、严格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学生收费,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至毕业。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
五、你校应按明码标价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