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2024年6月25日下午,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玉津镇南盐社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犍为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应到53人,实到52人,到会率98.11%,其中:经营者、城镇居民代表28人(因事请假1人),人大、政协2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20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1人,专家学者1人,参会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二十一条“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时举行”的规定,听证会合法有效。此外,还邀请犍为县融媒体中心对会议作新闻报道。
本次听证会共设3名听证人,分别是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粮食股股长、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粮食股工作人员。会议由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担任主持人。听证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会议议程进行:一是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注意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及列席会议人员;二是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情况;三是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粮食股陈述犍为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和介绍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及相关情况;四是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并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和签名;五是听证会主持人总结发言。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会上,52名听证会参加人以明确的观点、充足的论据,简明扼要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51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调整方案既充分考虑了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类缴费主体经济承受能力,又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方案内容科学、可行,均同意方案一,支持率达98.08%;1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拟调标准偏高,不同意本次提出的两个调整方案。
三、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认真梳理相关意见、建议,按程序报犍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