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发改价格函〔2023〕1号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确全县新独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的函
犍为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新独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函》(犍教函〔2023〕21号)收悉。根据《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新设立县定文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和调整部分幼儿园编制的批复》(犍编发〔2022〕19号)、《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犍为县财政局 犍为县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犍发改价格〔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新独立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由原县城公办幼儿园分园新独立出的公办幼儿园(省级示范园、县级一级园)白托班:310元/生·月。
2.由原公办学校附属园新独立出的公办幼儿园(农村一级园)白托班:230元/生·月。
二、执行时间
根据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新设立公办幼儿园文件时间,按照8月25日前印发的自当年秋季起执行,12月31日前印发的自次年春季起执行。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
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