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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犍为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5: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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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发改价格〔2023〕7号

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矛盾,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智能化水平,经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和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78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在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泊位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无产权争议的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泊位(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区域)。

二、停车区域划分

(一)占道停车。根据犍为县城区交通拥堵和群众购物、餐饮等出行停车和基本停车需求情况,将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划分为A、B两类停车区域。

A类区域:滨江路(曾八咡饭店至嘉斯豪酒店)、丰业财富中心(互和路、敖家路、麻柳路)、鹭岛(方舟路、瑞雪路、铁炉街、孝姑路、岷江北路)、新兴美食街(麻柳路、纪家路)。

B类区域:除A类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封闭式停车场根据停车场建设情况,将封闭式停车场分为露天、室内两类停车场。

三、停车收费时段

(一)占道停车:每日08:30至20:30,其余时段免费停放

(二)封闭式停车场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四、停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五、停车优惠政策

(一)免费车辆

1.停车不足20分钟(含20分钟的车辆免费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

3.残疾人专用车辆和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费。

(二)减费车辆新能源车,截止2023年9月30日

根据《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新能源车实施以下减费政策:

1.新能源车充电期间免收费,充电完毕后开始计费。

2.收费标准:首2小时内(含2小时)免费,以后每小时0.5元。占道停车A区、AB区范围内交叉停车单日单车最高计费5元,占道停车B区单日单车最高计费4元露天停车场一个计费周期单车最高计费5元室内停车场一个计费周期单车最高计费6元

六、停车收费管理

按规定做好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应在停车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准确公示停车场地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犍价费2012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犍为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和占道停车(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收费标准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犍为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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