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煤炭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617106、4231625(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煤炭仓储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柏杨村
(三)建设单位:犍为县鑫晟煤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乐水清山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新建钢结构全封闭车间9000m2,最大储煤能力2万吨,公路装车转运量12万吨/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重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破碎、配煤工序均位于封闭储煤车间内,车间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封闭且进出对其冲洗;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水池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存档备查。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厂房封闭、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