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3楼)
联系方式:0833-4212678
不动产坐落:玉津镇凤凰路北段952号世纪广场一期
更正内容:宗地边界更正(详见附图)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