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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乐山犍为九井、玉屏35kV输变电新建 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章来源:犍为县 发布时间: 2025-05-15 17: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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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府公〔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九井镇永丰村2组、玉屏镇建设村2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九井镇永丰村2组、玉屏镇建设村2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乐山犍为九井、玉屏35kV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犍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九井镇、玉屏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九井镇永丰村2组、玉屏镇建设村2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发布,并在犍为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anwe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九井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碧星,联系方式:0833-4391040。

联系单位:玉屏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彬豪,联系方式:0833-432118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犍府公〔2025〕2号关于乐山犍为九井、玉屏35KV输变电新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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