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拟对调整《犍为县玉津清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犍为县孝姑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调整《犍为县玉津清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犍为县孝姑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
2、采购人: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二、最高限价:2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述:完成《犍为县玉津清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犍为县孝姑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不符合要求和不准备使用的地块进行调整,形成相关文本和矢量数据库,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347号犍为县自然资源局404室。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
4、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顺延报名或获取文件期限,并予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六、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
5、承诺函;
6、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复印件;
8、本项目服务报价组成表。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用包装袋或文件袋进行密封后在报价时提交。
七、报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和密封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报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八、谈判费用:本项目不收谈判费用
九、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犍为县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15:00。响应文件接收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833-4233977)。
十、报价的有关要求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总和。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谈判小组认为所有报价均偏高,可增加报价次数。
2、本项目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十一、成交通知书:当场宣布成交供应商后,县自然资源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最低价评标法,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347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3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