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7号)、《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11号)和《关于同意调整税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13号)要求,现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27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12项,取消10项,变更5项。调整后,我县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512项,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处罚4344项,行政征收64项,行政强制161项,行政确认4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77项,行政奖励108项,其他行政权力223项。
县级相关部门要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同步更新,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动态调整责任事项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1.犍为县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2023年第一次调整)
2.犍为县新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犍为县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4.犍为县变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