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快城镇化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22年7月8日,《四川嘉阳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石溪“1-4幢”改造工程用地现状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已通过犍为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4次会议审议。目前,该论证报告已按专家意见和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论证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17日,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至犍为县自然资源局6楼规划股办公室。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四川嘉阳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石溪“1-4幢”改造工程用地现状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概要
附图:项目选址区位示意图、项目选址与生态红线关系图、项目选址与永久基本农田关系图、项目选址与城镇开发边界关系图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四川嘉阳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石溪“1-4幢”改造工程用地现状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概要
一、项目概况
四川嘉阳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石溪“1-4幢”改造工程项目选址位于石溪镇四街,用地面积约0.31公顷,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住房救助工程,解决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如此,在资源型城市艰难的转型过程中,它更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预防和化解了棚户区居民的冲突,促进了资源型城市的平稳转型,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三、空间布局分析
建设项目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土地为嘉阳集团工业用地和国有空地组成,且在石溪集镇范围内,已是建成区范围。本项目建设距犍为县城镇开发边界约3千米,距犍为中心城区约8千米,因项目较小,对周围环境和犍为县现状建成区无影响。
项目地点在综合性一般镇内,对犍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无影响,且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嘉阳集团后勤服务的建设和区域的整合发展。
项目建设不涉及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建设区。
项目不涉及犍为县空间管制规划的禁止建设区,项目选址位于空间管制规划的适宜建设区。
四、用地规划控制建议
现建议按照实际用途,将土地性质统一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住宅用地 |
3074平方米 |
不大于2.82 |
不大于45% |
不大于23米 |
附图:项目选址区位示意图、项目选址与永久基本农田关系图、项目选址与空间管制规划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