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37号),下达我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万元),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结果予以公告。
项目涉及镇要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抓紧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自查和县级验收,并按照公示公告相关要求,及时在项目区域内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衔接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分配结果明细如下:
一、定文镇红旗村村集体经济红薯加工厂项目(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50万元,本次安排60万元。(中央资金)
二、罗城镇大同村、二龙村、白鹤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计划投入297万元,本次安排100万元。
三、石溪镇联盟村道路拓宽整治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60万元,本次安排60万元。
四、芭沟镇黄家山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财政计划投入280万元,本次安排122万元。
监督电话:0833-4259036
意见收集人:李洪响,电子邮箱:84303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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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