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等食品7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于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整改。涉及外县、市(州)的,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通报。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示,并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相关批次时,请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