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二、受理条件
统筹行政区内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住院治疗的。
三、设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2.《工伤保险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四、申办材料
1.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2.住院发票复印件
3.《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及标准
免费。
七、服务信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天生园街105号;
咨询方式:0833-4235503;
监督投诉方式:08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