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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六次全会第3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文章来源: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7-20 14:3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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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作福利待遇”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保洁面积为302万㎡,每年收集清运处理城乡生活垃圾近8万吨。按照住建部环卫作业劳动定额规定,初步核算县城区需环卫街道保洁员、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机具操作工、司驾人员等工种人员982名。由于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等情况,实际招收到的环卫工人只有604名,全部为临时聘用合同制工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为5000-9000㎡,环卫力量严重不足,只能增加现有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目前,我县环卫工人待遇为乐山市最低保障工资,即:每人月工资1650元(全月满勤上班),每人每月工具和劳保用品购置费40元,国家法定大假按3倍待遇支付,若每天延时工作,保洁员每人按每小时10元支付延时费;每月扣除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337.94元、医疗保险98.14元、住房公积金99元,在没有任何加班或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下,环卫保洁员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是1154.92元,除去每天在县城吃次一顿午餐费15-20元,每月能够拿回家的工资不到500元。由于工资待遇低,只能维持生活,经常出现用工难、用工老年化的情况。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向县政府请示汇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建议县政府按高于乐山市最低工资30%—40%标准确定我县环卫用工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我县经济发展相匹配。进一步加大对环卫事业的投入,改善环卫工人作业环境,尤其应不断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定期组织环卫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息场所,逐步解决环卫职工常年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骞    联系电话:13981350051



                        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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