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犍为县主城区公共停车位差别化收费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区停车位管理工作要求,根据《犍为县物价局关于县城市管理局收取城区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的批复》(犍价费[2012]10号)规定: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22点,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轿车、轻微型货车每车2元/次,中型客车每车3元/次;车辆停放20分钟以上按标准收费,对临时停车不超过20分钟的车辆免予收费,收费票据使用税务部门专用发票。今年8月,县城区所有公共停车位通过公开竞拍,县国资公司获得公共停车位收费管理权。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与县国资公司一同加快推进我县停车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更加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停车位;通过开展街道社区座谈,问卷调查,网络对话等方式听取市民对于主城区公共停车位差别化收费的建议,充分调研停车设施基础硬件、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相关因素的前提下,推进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更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光东 联系电话:15984359000)
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