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文章来源: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21 10:5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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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在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二、受理条件

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人社部〔2021〕18号

3.川人社办〔2021〕66号

四、申办材料

1.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火化证、火化发票或非火化区证明;

3.继承人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死亡待遇直接支付在死者账户上无须提供此项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及标准

免费。

七、服务信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天生园街105号;

咨询方式:0833-4235503;

监督投诉方式:08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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