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和核定
二、事项简述: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三、办理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办理。
四、办理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1.本人线下到经办机构办理。2.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申请。
六、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七、结果送达:短信通知或现场告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办事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办理机构及地点: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
十一、咨询查询途径:0833-4255037
责任单位: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责任股室: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42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