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9-11 16:19
文章来源:犍为县

2023年9月5日,犍为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犍府发〔2023〕9号),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便于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我县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3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先后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持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等要求,在《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犍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清单》内容包括县级28个行权部门和15个镇共包含238个行政许可事项。新版《清单》在2022年版236项的基础上新增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2项。分别新增县交通运输局主管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省清单第215项)”,县文化体育旅游局主管的“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省清单第430项)”,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省级清单第293项)”,县文化体育旅游局主管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省清单第449项)”,取消中国人民银行犍为县支行“银行账户许可(省清单第387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省清单第388项)”。

三、出台目的

将县、镇两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法依规实施许可,严禁增设隐性门槛,依托清单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厘清审管职责边界,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确保清单管理制度精准、有效施行,需要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本次调整是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我县首次对清单的动态调整。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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