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二、受理条件
取得本统筹地区范围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
三、设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四、申办材料
1.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
2.《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及标准
免费。
七、服务信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天生园街105号;
咨询方式:0833-4235503;
监督投诉方式:08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