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洪波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化解农村土地非粮化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民种粮补贴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自2018年开始,省财政厅每年对水稻种植户进行补贴,以鼓励农户种粮积极性,同时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自2021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进行一次性补贴,主要补贴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惠民惠农政策
一是持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出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鼓励和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保,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二是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标准。犍为县属丘陵山地高原区,将种粮大户补贴对象放宽为在县域内小春或大春种粮面积30亩及以上的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元/亩提高至150元/亩,增幅400%。三是对从事粮食生产加工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优先推荐为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龙头企业;对与粮食生产加工相关的新型经营主体,尤其对采用节水高产品种及配套技术从事粮食生产的在财政补助上优先给予支持,
三、土地流转管理
制定《犍为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业主流转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食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种粮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夯实稻谷生产基地建设,促进我县粮食生产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粮食补贴力度。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支持、关注!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