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建议 > 正文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函

文章来源: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1-06 17:11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梁学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建房和搭建农村建房线上审批平台的建议”收悉,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宅基地管理情况

  (一)出台审批管理方案。制定《犍为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级审批、县级备案转用”的审批模式,建立“四到场”“三巡查”制度,明确宅基地审批建房的申请资料和审查程序等,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从2021年至今,我县已审批宅基地6000余宗,面积约7.2万平方米,惠及农户约2.4万人,有效的满足了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提高用地面积标准。明确我县地域类型为丘陵,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为住房用地面积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宅基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附属用房、庭院均不占用耕地的,在宅基地总面积标准内,住房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提高宅基地的审批面积,保障农户合理住房需求。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汇编》500余份,召开业务培训会50余次,提升镇村干部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印制《犍为县农房审批政策解读》宣传单15万余份,开展政策宣讲活动30余次,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落地落实。

  二、下一步打算

  1.构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管理,农户可通过在线系统或APP对建房需提交申请,简化农户申办程序,提高各职能部门对宅基地的审批监管效率,信息化的掌握农村宅基地信息,助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2.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硬件设备配置,把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政策列入县镇村组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对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

  谢谢您对我县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