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恢复(民生)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为了完成2024年的耕地恢复任务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我县成立了耕地恢复工作专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24年,我县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谋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摸排出的全县理论可恢复图斑10.09万个、面积18.52万亩分解下发到各镇,并紧扣田长制巡田工作,将耕地恢复任务落实到村、组,具体到图斑“最小单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24年耕地恢复任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高标准保障工作经费。2024年3月,县委、县政府已审议通过2024年恢复耕地补贴经费标准为1800元/亩,比2023年提高了300元/亩。同时,我县始终坚持优先保障耕地保护工作经费,及时拨付耕地恢复经费,为各镇能调配好充足的机械和人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各镇正在组织验收1-5月恢复耕地,待审核通过后,将尽快拨付工作经费。
(三)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持。我县坚持定期召开耕地保护工作培训会,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培训会5次,累计培训人员400余人。系统性、针对性地为各镇、村工作人员讲解外业举证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县田长落实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并安排技术骨干每日通过微信群答疑解惑,确保耕地恢复工作科学高效的开展。
二、关于“对2023年已恢复的图斑,首先要解决谁来种、种什么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一)2024年1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犍为县2024年保春耕生产专题会,将春耕任务分解下发至各镇,并严格要求各镇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引导群众耕种。同时,针对2023年已恢复的图斑,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逐个落实新增耕地管护责任,坚决避免新增耕地撂荒和“非粮化”。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等相关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对因劳动力不足等可能导致耕地撂荒的,由村集体代耕代种。对长期撂荒的耕地以转包(出租)、入股、联耕联种及托管方式流转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加强种植管理。
(三)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栀子花和农作物套种等旱地粮经复合、粮经作物生态立体种养方式,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耕地经济效益,不断充实农户的“钱袋子”。同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利用耕地地力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提高种粮收益。按政策要求加快发放相关补贴,进一步保障群众利益,提升群众种粮积极性。
谢谢您对犍为县耕地恢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游璐瑜联系电话:13696121476。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