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事宜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调研,统一意见”的建议。2022年我局印制了《犍为县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手册》1500份,并分发至主城区内各社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国有公司等,对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2023年更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1万份宣传画册在全县城镇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入户走访、网络发布等多种方式,宣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政策。住建局会同各镇工作人员对所在区域内的小区进行全面排查,逐个掌握小区现状,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进行统计,并组织各镇、社区、小区业委会人员,通过召开居民会议、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掌握小区居民的真实意愿及顾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扩大宣传效果。
二、关于“优化手续和办理程序”的意见。2023年,我局已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印发了《犍为县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简化资金申请流程,并采取“联合审查”模式,快速、高效推进此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举措,最大力度优化手续和办理程序,为群众办更多实事。
三、关于“降低同意比例”的意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于旧房而言系增加附属设施、改造房屋功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关于“管线迁移部门整体统一上报迁移”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协调县经济信息化局,联合通信、水务、电力、燃气等单位,合理规划,共同推进电梯增设过程中管线迁移工作,降低居民管线迁移成本。
五、关于“统一电梯品牌,由政府选定一家电梯公司,由政府统一监管”的建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是省、市、县出台的普惠政策,符合增设条件的业主均有权享受。同时,增设电梯属于市场行为,应遵循“业主自愿、部门指导、社区主导、依法合规,保障安全、自主管理”和“自筹资金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原则。采用何种电梯品牌是业主的权利,政府无权强制性选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电梯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业主的权益。
谢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波;联系电话:42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