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已改造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引进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或购买社会服务进行统一管理和服务”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经与玉津镇协商由社区负责对有意愿引进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进行摸排,并由玉津镇指导小区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入驻管理。
关于“建议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前期服务补贴”的问题,因无上级相关专项经费,需由县级财政承担,相关事宜我局正积极向县政府请示。
谢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波;联系电话:42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