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世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罗城沙地灌溉沟渠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县委编办“三定”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犍为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由下属事业单位县农机和农能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根据《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章提灌设施建设第十一条规定“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装机容量小于100千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部门审批”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提水至出水的“机电设备、配电设施、机房”等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沟渠”管理、维修职能不属于机电提水范畴。因此,您提出的“沟渠修复建议我局整治”目前尚无法解决,请予以理解。
谢谢您对犍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4224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