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府公〔202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孝姑工业园区“一纵两横”道路新增用地工程:拟征收孝姑镇永平村1组11.88亩,永平村2组3.79亩,永平村3组28.16亩,永平村4组3.58亩,永平村5组10.41亩,永平村6组12.86亩,红久村1组9.64亩,红久村2组3.32亩,红久村5组1.21亩,沙湾村5组7.76亩,沙湾村6组0.41亩,沙湾村7组8.1亩,沙湾村8组3.45亩,沙湾村9组0.72亩,八一村6组1.09亩,用途为公路用地。
项目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孝姑工业园区“一纵两横”道路新增用地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孝姑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印发后将在项目用地涉及的镇、村、组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告(网址:www.qianwei.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期满1年未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的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