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办理地点:各(街道)乡镇、社区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四)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四川省《就业创业证》
3、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
4、《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5、《残疾人证》
6、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7、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