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进行补贴。
三、办理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并能在人社部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系统查询;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申请(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5.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请并享受最多不超过3次的补贴。
四、办理材料:1.个人基本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2.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办理方式:(一)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经办服务窗口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登记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微申报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自行申报。
六、办理时限:当年政策出台后,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资金发放按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七、结果送达:短信通知或现场告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办事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办理机构及地点: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
十一、咨询查询途径:0833-4255037
责任单位: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责任股室: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42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