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工伤事故备案
二、受理条件
已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三、设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2.《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事故备案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及标准
免费。
七、服务信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天生园街105号;
咨询方式:0833-4235503;
监督投诉方式:08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