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文章来源: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22 14: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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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二、受理条件

1.工伤职工或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办理待遇变更的。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

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

3.领取伤残建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

4.伤残等级变更,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

5.退休补差因伤残津贴调整或养老金重新核算,需要重新核发退休补差的。

三、设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四、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及标准

免费。

七、服务信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天生园街105号;

咨询方式:0833-4235503;

监督投诉方式:08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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