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清溪镇成立春季秸秆禁烧整治小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全力保障“零火点”。对不履行监管(网格长)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秸秆处置工作,或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督导巡查,保持高压态势
清溪镇组织各村(社区)建立巡查队伍,对全镇16个村(社区)开展不定期督导巡查,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秸秆离田情况,确保各项禁烧措施落实到位。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
清溪镇通过在辖区内重点路口、重要路段拉横幅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动性、自觉性。截至目前,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1万份、海报48份,张贴通告94份,悬挂宣传条幅27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