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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春雷行动2023”典型案例通报

文章来源:犍为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3-17 17:5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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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某某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案件介绍:2022年10月24日,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犍为县玉津镇的某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诊所的配药区玻璃药柜内发现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霉唑乳膏,有效期至2022年7月,并与其他药品混放在一起。截止现场检查时,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行为。2023年1月17日,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劣药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

犍为县某某商行销售侵犯“国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介绍:2023年1月12日,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中国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对位于犍为县玉津镇的某某商行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该商行经营场所内摆放有1瓶待售的经典装“国窖1573”,其包装盒上标注:日期:20200306、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生产厂家:中国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经该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鉴定上述酒为假冒该公司“国窖”注册商品专用权的产品,该局依法进行了扣押。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国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3月2日,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侵犯“国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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